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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檔案應用?

一、應備文件:
(一)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申請書填具後送達本所。
(二)如無法親自辦理,須另填具委任書。
(三)申請人身分證(如為代理人辦理則須檢附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
(四)其他相關證件書表。
二、其他事項:
本申請案件之准駁,自受理之日起30 日內,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通知補正者請於7 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三、經審核為「提供應用」者,請備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照),至本所洽業務承辦人辦理檔案複製、閱覽或抄錄。申請閱覽檔案,應於本所檔案閱覽規則所定時間及場所為之。閱覽時間除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外,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四、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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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6
  • 發布日期: 2018-03-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秘書室
  • 點閱次數: 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