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原住民參與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透過實際參與選務工作,增加原住民之政治參與,並由原住民工作人員提供對原住民選舉人之服務,可更為注重及貼合原住民選舉人之需求。
二、對象:年滿18歲以上,具有我國國籍之原住民。
三、實施期間: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四、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為鼓勵原住民參與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透過實際參與選務工作,增加原住民之政治參與,並由原住民工作人員提供對原住民選舉人之服務,可更為注重及貼合原住民選舉人之需求。
二、對象:年滿18歲以上,具有我國國籍之原住民。
三、實施期間: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四、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