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要點第五點: 申請時間為每年五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並依本會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及撥款。 如年度經費用磬,由本會公告後停止受理申請。 二、原民會通知,因年度經費用罄,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