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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受理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

依據「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作業要點」第4點辦理。

 

一、救助目的:為協助遭受急難之本市社會住宅住戶安居,使不 致因急難而影響居住權利。

二、救助對象及資格條件: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之本市社會 住宅承租人或其共同居住者。

三、救助分級標準及額度:

(一)救助分級標準:

1、第一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一萬元 以下者:給予二期承租本市社會住宅固定金額租金減 免。

2、第二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一萬零 一元以上、兩萬元以下者:給予三期承租本市社會住宅 固定金額租金減免。

3、第三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兩萬零 一元以上者:給予四期承租本市社會住宅固定金額租金 減免。

(二)上開固定金額減免額度:

1、一房型:減免新臺幣三千元整。 

2、二房型:減免新臺幣六千元整。

3、三房型:減免新臺幣九千元整。

四、救助方式:依核定減免之金額及期數,於社會住宅租賃費用 (含租金、管理費及車位使用清潔費)抵扣,不以現金發放。

五、應檢附文件:

(一)本案申請書(詳附件)。

(二)與本府簽訂之社會住宅契約書。

(三)以申請當月回推,政府機關於六個月內核發之急難救助或 急難紓困函文(同一函文僅得申請本救助一次)。

(四)其他必要之文件。

六、申請方式:

(一)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方式:申請人檢具第5點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

七、辦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二)地址:本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自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 索取或自網站下載【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便 民服務」→「表單下載」→「社會住宅」→「臺中市政府 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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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法律權益,便民服務,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市長施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9
  • 發布日期: 2026-01-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