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發放時間:114年5月2日-5月4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4年5月2日-5月8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4處民營市場、20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以及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4個所屬會員店家。
詳細資訊請至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957065/post。
(一)發放時間:114年5月2日-5月4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4年5月2日-5月8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4處民營市場、20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以及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4個所屬會員店家。
詳細資訊請至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957065/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