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時間:115年4月26日-4月28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5年4月26日-5月3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5處民營市場、19處攤販集中區、24處商圈,以及「霧峰原流新創聚落」與「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2個所屬會員店家,共107處場域。
詳細資訊請至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248394/post。
(一)發放時間:115年4月26日-4月28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5年4月26日-5月3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5處民營市場、19處攤販集中區、24處商圈,以及「霧峰原流新創聚落」與「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2個所屬會員店家,共107處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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