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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請款申請書

申辦書表及下載專區
申請說明

本補助為事前申請制,未經核定先行購置輔具將不予補助。
請於核定通知送達後六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補助款項核發。

承辦人員 蕭小姐
分機號碼 233
應備證件 1.同意補助核定函影本。
2.核定日起六個月內之購買憑證正本(統一發票或收據)。
3.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委託辦理者須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4.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1)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含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及本府增訂表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保固服務聯繫電話,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查驗合格之登記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2)申請UPS不斷電系統、壓力衣及矽膠片之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含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保固年限(不得低於三個月)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
6.其他證明文件:
(1)申請特製機車或汽車、機車改裝者,應附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須經發照機關加註使用特製車類等字樣)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再度申請特製機車(含修訂前之「特製三輪機車」)時,應檢附原機車報廢證明。
(2)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者,應檢附施工前後照片、改善項目及規格說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非自有房屋者,須再檢附屋主施工同意書、租賃契約書影本)。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親屬辦理
表單下載 第2階請款文件.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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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9
  • 發布日期: 2020-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