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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紓困專案

申辦書表及下載專區
申請說明

1.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2.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
3.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4.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5.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6.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經訪視小組依據現場訪查情形及家庭財產所得資料審核。符合規定者發給救助金紓困。

承辦人員 謝依玲
分機號碼 248
應備證件 申請急難紓困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下列各款規定之相關證明資料,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1. 申請人全戶(含實際共同生活戶)戶籍資料。
2. 無力負擔喪葬費或醫療費者,應檢附相關費用正本收據或明細。
3. 符合急難事由之證明文件(宜修養或無法工作1個月以上診斷證明書、報案三聯單、離職證明、入監證明、里長證明、在職證明、休假證明等)。
4. 申請書(如檔案下載)。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親友至所臨櫃辦裡
表單下載 申請書 通報表+切結書1.odt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9
  • 發布日期: 2020-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