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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申請

申辦書表及下載專區
申請說明

1.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實際居住自宅或租屋處所
2.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或同時接受日間照顧及夜間住宿費用補助,並經醫師診斷或專業評估認有使用用電優惠項目輔具之需求。

承辦人員 蕭小姐
分機號碼 233
應備證件 1.身心障礙證明。
2.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電費單)。
3.3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
4.申請用電優惠輔具之照片2張。
5.申請者及申請用電優惠器材(1項器材1張照片)需同時入鏡,申請者正面或側面皆可,但不要遠距離,以免無法判斷申請者身分。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辦理
表單下載 用電優惠申請表_1121204.pdf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1
  • 發布日期: 2020-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