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9條第2項規定,公告西拉雅、道卡斯等2族的民族成員認定要件草案,已於115年2月5日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草案內容如附件供民眾下載。
二、本案屬草案公告(預告)徵詢意見程序,尚非最終認定要件;公告期間僅供蒐整意見參考。
三、民眾想對草案內容回應,可於公告期間內(30日)以書面郵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原住民族委員會收,或電子郵件am3246@cip.gov.tw。如需洽詢,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8995-3456分機3690。
一、依據《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9條第2項規定,公告西拉雅、道卡斯等2族的民族成員認定要件草案,已於115年2月5日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草案內容如附件供民眾下載。
二、本案屬草案公告(預告)徵詢意見程序,尚非最終認定要件;公告期間僅供蒐整意見參考。
三、民眾想對草案內容回應,可於公告期間內(30日)以書面郵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原住民族委員會收,或電子郵件am3246@cip.gov.tw。如需洽詢,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8995-3456分機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