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8月27日原民社字第1140041786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辦理。
二、按上開要點規定,本公所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重大災害救助:遭受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無人傷亡,每戶最高補助1萬元。
(二)所需文件:急難救助申請表及相關災害事由證明文件。
三、請大雅區原住民族人因丹娜絲颱風或七二八豪雨致使生活陷入困境情形,並於114年9月19日前來本所民政課原住民業務服務窗口填寫所需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因應丹娜絲颱風或七二八豪雨重大災害致生活陷入困境,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重大災害申請案,惠請貴公所協助受理申請並於限期內函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