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肺癌為本市113年十大癌症死因第1位,為守護市民健康,早期發現及早治療,本局與臺中市政扶輪社合作,擴大篩檢對象,共同推動「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期能透過篩檢與後續醫療介入,提升民眾健康。
二、計畫自114年7月1日啟動,採限額補助,補助人數額滿為止。
三、補助對象說明如下:本計畫補助採一次性,不重覆為原則。針對設籍臺中市之市民,並符合以下肺癌高風險族群條件者,擇一補助:
(一)具肺癌家族史:30-39歲女性及30-44歲男性,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
(二)吸菸者:30-49歲吸菸史達15包-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