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受理期間: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應備文件:1.申請書1份。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 期在學證明書1份。3.最近3個月內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4.申請人郵局或金融存簿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 帳戶)1份。5.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中低收入戶證 明書1份。6.非低收入戶家庭需檢附全戶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 料各1份。7.申請人切結書1份。
三、申辦補助所需申請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