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自本(11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止(如經費用完,本會將停止受理申請)。
二、符合資格者請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至本所民政課臨櫃辦理,符合規定者由公所函送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複核。
三、申辦該補助所需相關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網站(https://www.ipd.taichung.gov.tw/)-首頁-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要點查詢及下載。
一、申請期間自本(11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止(如經費用完,本會將停止受理申請)。
二、符合資格者請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至本所民政課臨櫃辦理,符合規定者由公所函送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複核。
三、申辦該補助所需相關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網站(https://www.ipd.taichung.gov.tw/)-首頁-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要點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