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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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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7
  • 發布日期: 2023-12-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