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受理申請
112年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一、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單位: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及內政部營建署。
二、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日期:112年7月3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三、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方式:臨櫃、郵寄(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申請、線上申請(網
址: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
四、應注意事項:
(一)倘為已申請舊戶,經內政部營建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
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之新租賃契約。
(二)餘未說明事項,可參閱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網址:https://pip.moi.gov/V3/B/SCRB0102.aspx)或
逕洽內政部諮詢專線02-77298003、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04-22289111分機64601至6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