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2.應計人口平均收入符合法定補助基準。3.入住機構清冊及補助基準詳參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頁(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56/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