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資格與補助對象:1.受補助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18歲(15歲以上須在學)2.申請人須為監護權人或實際照顧者□.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失業2年且有連續求職或兒少重大傷病)□.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失蹤、離婚、遭遇重大傷病、服刑□.法院判決祖父母監護□.非婚生子女□.其他
審查標準:收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 1.5倍、 動產每人平均15萬元、全戶不動產650萬元
辦理期間:預計30工作天(審核結果以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