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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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與補助對象: 1.受補助者須設籍並居住於本市未滿18歲(15歲以上須在學) 2.申請人須為監護權人或實際照顧者 □.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失業2年且有連續求職或兒少重大傷病)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 □.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失蹤,離異,遭遇重大傷病,服刑 □.法院判決祖父母監護 □.非婚生子女 □.其他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 2.學生證(國中以上) 3.身障手冊、居留證、在監證明等(依事實而定) 4.受補助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5.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2,047元
審查標準:收入每人21,894元 動產每人平均15萬元 全戶不動產650萬元
辦理期間:預計30工作天(審核結果以公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