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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禮俗-辦理寺廟登記?寺廟負責人變動?信徒增減變動?

(如何辦理寺廟登記)

1.登記申請書1份。
2.寺廟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2份(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3.寺廟登記概況表一式3份。
4.法物清冊4份。
5.信徒或執事名冊、願任同意書及證明文件4份。
6.組織或管理章程及信徒或執事會議紀錄4份。
7.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8.房屋使用執照影本2份(建物用途別應為寺廟使用)。
9.建築物登記謄本、土地登記謄本各2份。
10.寺廟建築物外觀及主祀神佛照片2份。
11.加入所屬教會發給之團體會員證書影本2份(未參加教會組織者免附)。
12.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正影本各1份。
13.動產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或存褶影本)2份。

(辦理寺廟負責人變動)

1.申請函1份。
2.相關會議紀錄(主席及紀錄須簽署)、簽到簿4份。
3.異動原因文件4份(死亡者附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自願辭職者附聲明書)。
4.寺廟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4份(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5.委員(管理、監事)名冊4份(請附封面並註明任期起迄日期並加蓋寺廟及負責人印信)。
6.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寺廟登記證(正本)1份。

(辦理寺廟信徒增減變動)

1.申請函1份。
2.相關會議紀錄(主席及紀錄須簽署)、簽到簿4份。
3.信徒增減證明文件4份(新增者附願任信徒同意書並於信徒名冊註記其資格認定依據;死亡者附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因連續2或3年(依章程規定)未出席會議者附簽到簿;自願退出者附聲明書)。
4.變動前經備查用印之信徒名冊1份。
5.異動信徒名冊及變動後信徒名冊4份(請附封面並註明造報日期並加蓋寺廟及負責人印信)。


相關文件申請書列印請至臺中市大雅區公所→便民服務→申辦書表及下載專區下載。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6
  • 發布日期: 2018-04-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