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津貼發放對象為我國籍之未滿2歲兒童,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
2.已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3.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未領取托育費用補助)
4.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 5,000 元。
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 6,000 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 7,000 元。
※以月為核算單位 每月最後一天撥付當月津貼 。 ※本津貼於符合申領作業要點第三點請領期間均得申請,經審核符合發放資格者,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後60日(日曆天)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自出生月份發給。 |